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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魏太和三年(公元479年)春正月十一,坤德六合殿建成。

三月初一為朔日,日食。天象有異,“日者,人君之象”。在古時候,人們將君王比作太陽。

當太陽的光輝照耀著大地的時候,就說明是明君當道,朗朗乾坤萬物和諧繁茂地生長;當太陽被遮擋形成日食的時候,就說明君王昏庸無道。

在他統治期間犯了大錯,所以上天才會降下日食警告,這個時候大多數的皇帝都要頒佈罪己詔,檢討自己的過錯。

“日者,德也。故日蝕則修德”,古人還認為太陽是德行的象徵,如果太陽被遮擋住出現日食,那麼,就寓意著世道昏暗,小人惡人的數量大大增多,這是亂世的代表。

所以,每當日食這種天象發生的時候,往往就會有匪禍兵亂,導致百姓流離失所、天下大亂。

故而,中國的古人認為日食是一種嚴肅且重大的天文現象,而這種現象的寓意往往是很消極的,說明在不久後就會有災劫降臨,君王會因為他的昏庸而失去自己的國家。

如果不能儘早地進行化解,那麼必定會天下大亂,有旱災、洪澇等等天災人禍情況發生。

當然,現在已經知道這就是正常的天體執行規律,是太陽被月球遮擋,形成日食。所謂“君王無道、世道昏暗、民間有冤情、災禍降臨”等當時流行的災難說法,並不可靠。

但在太和三年(公元479年)的北魏,魏宮一樣的重視。三月初一,出現日食,初二就在京城特赦。而到了這時,南郡王李惠於年前被賜死的訊息才在宗親裡流傳開來,為太師府四小姐馮清所知。

南郡王李惠,於北魏的王爵裡並不起眼,既無功勞也不顯赫,但他是魏天子拓跋宏的外祖父。

因罪被徵到京城。有人告李惠貪賄,說他要投靠南朝。

這在這時的北魏,是死罪。

一開始,李惠並不肯認罪,但證據確鑿。李惠及妻子,弟弟,兒子,皆被賜死。

只有一個兒子以出家為僧,得以保全。這時,太師府四小姐馮清才想起去年冬十月,魏宮下詔派員外散騎常侍鄭羲出使南朝宋帝劉準處。

十一月下詔說:“朝廷設立官爵,因而有功之人一定能得到獎賞,頒發刑律於天下,因而有罪之人必然會因罪而受到應有懲治,這是古今的規律,治國安邦之道的緊要之理。各州刺史,管理民眾的官吏,近來就各有怠慢,縱奸納賄,背公徇私,致使盜賊橫興,侵擾劫掠十分嚴重;反映奸佞犯法問題的奏書時常到達我這裡,我繼續太平之運數,屬意於千年之期待,希望光大祖宗之業,創造新的業債,也希望朝廷地方各級官員廣泛施德,輔助我,共成美舉。期待你們克己復禮,思錯改過,使我的愚昧不致愧對祖先,百姓能見到德政於當世之時。有關官員要明令條文禁止惡行,以符合我的意願啊。”

魏宮原是在說南郡王李惠等的過錯。李惠,中山郡安喜縣(今河北省定州市)人。

北魏外戚大臣,獻文思皇后的父親,孝文帝元宏的外祖父,左僕射李蓋的兒子。

門蔭入仕,襲封南郡公,迎娶襄城王韓頹的女兒,生下二女。長女為獻文帝拓跋弘夫人,生下太子拓跋宏。

歷任散騎常侍、侍中、開府儀同三司、秦益雍青四州刺史。明察秋毫,善於斷案,政績突出,進封南郡王。

孝文帝即位後,李惠於太和二年(公元478年)十二月二十日,以圖謀叛國罪,坐罪賜死。

宣武帝即位,平反昭雪,追贈使持節、驃騎大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、定州都督、中山郡公,諡號為壯。

據說,是北魏太皇太后馮氏猜忌青州刺史、南郡王李惠,於是使人誣陷李惠將投劉宋。

李惠歷任官職,都有成績,當地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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